9月26日下午,,第六屆“全國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”,、深圳大學法學院應飛虎教授應邀來我校講學,為我校師生帶來了一場題為“法律的未預期后果”的學術講座,。陳壽燦副院長,、法學院相關領導出席了當天的講座,。
講座伊始,應飛虎教授回顧了自己的學習工作經歷,,認為自己在浙江財經學院的學習經歷為日后的發(fā)展和學術研究奠定了基礎,,開拓了視角,。隨后,,應教授由兩個問題引入主題,闡述了“法律的未預期后果”的具體內涵,。他列舉了許多實際生活中的例子,,如廣州亞運期間地鐵免費,、各地餐飲業(yè)最低消費的限制規(guī)定、高空拋物的處理規(guī)定等,,形象地介紹了法律未預期后果的具體表現,,從而揭示中國法律實踐過程中未預期后果的出現是普遍存在的現狀,并深入分析法律未預期后果出現的原因,。
在講座中,,應教授還著重講解了信息獲取的不足和法經濟學分析的重要性。他指出法律的未預期后果源于信息收集的不到位與考慮不充分,,應當盡可能地收集各種各樣的信息,,不能傾向性地收集只對政策決定有利的信息,信息收集困難時可以進行試點考察,。
講座開始前還舉行了兼職教授的聘任儀式,,陳壽燦副院長為應飛虎教授頒發(fā)了浙江財經學院兼職教授聘書。

